公司结算
一、 产品定义
支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支票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普通支票三种。
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的为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
支票上印有“转账”字样的为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
支票上未印有“现金”或“转账”字样的为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用于转账,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为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 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日。
二、 产品功能
该产品可满足客户各种款项结算的需要。现金支票可以从银行存款账户提取现金;转账支票用于转账结算,在有效期内可以背书转让。
银行本票
一、 产品定义
银行本票是指银行签发,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本票有定额本票和不定额本票两种,定额本票有1000元、5000元、1万元和5万元四种。系统内银行本票为不定额本票。银行本票提示付款期自出票日起最长不超过2个月。
二、 产品功能
该产品可满足客户各种款项支付的需要。注明“现金”字样的本票可以支取现金;本票见票即付;可以背书转让。
银行汇票
一、 产品定义
银行汇票是指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
二、 产品功能
该产品可满足客户款项结算的需要。系统内签发的银行汇票见票即付;密押自动编核;余款自动退回;在汇票有效期内可以背书转让;可在系统中实现挂失止付/解除挂失止付、法院止付/解除法院止付。
托收承付
一、 产品定义
托收承付是指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开户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
托收承付有验单付款和验货付款。验单付款的承付期为3天,验货付款的承付期为10天。托收承付结算款项的划回有邮寄和电划两种方式供收款人选择,现在由于我行已开通跨中心汇兑系统,款项汇划均通过跨中心汇兑系统划转。托收承付金额起点每笔为1万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为1000元。
二、 产品功能
能满足客户因单位之间的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异地款项结算的需要。
委托收款
一、 产品定义
委托收款是指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按<<支付结算办法>>规定委托收款结算款项的划回有邮寄和电划两种方式供收款人选择,现在由于我行已开通跨中心汇兑系统,款项汇划均通过跨中心汇兑系统划转。
二、 产品功能
满足客户异地或同城款项结算的需要。
外汇电汇汇款
一、 产品定义
外汇电汇汇款是指我行接受客户委托,以加押电报、电传或swift方式,将外汇款项通过我行的国外代理行,汇到客户指定的收款人所在银行账户;或我行根据国外代理行通过swift、电传等发出的汇款指示,将款项解付给指定的收款人的业务。
二、 产品功能
能满足客户将外汇款项汇到其指定的收款人所在银行账户以及为客户提供从国外收取外汇款项服务的需要。
我行拥有先进的swift系统,各分行与总行之间可以做到即时划拨资金,办理汇出汇款十分方便快捷。
外汇票汇汇款
一、 产品定义
外汇票汇汇款是指我行按照汇款人的申请,开立以我行分行或账户行为付款行的银行汇票给汇款人,由汇款人把汇票交给收款人,收款人凭汇票到付款行领取款项,或客户将收到的汇票提示给付款银行,银行核对汇票无误后,将款项解付给指定收款人的业务。
二、 产品功能
能满足客户将外汇到其指定的收款人所在银行账户,或作为汇入行见票即付,为客户提供从国外收取外汇款项的需要。
汇入行无须通知收款人来领取,而由收款人凭汇票领取汇款。
香港地区美元和欧元汇款
一、 产品定义
香港地区美元和欧元汇款是指总行通过香港地区的美元和欧元清算系统,办理汇往该地区的美元和欧元的汇款业务。
二、 产品功能
1、提高汇往香港地区的美元和欧元的汇款速度。
2、可直接通过我香港分行办理该项业务,降低成本,方便查询。
速汇业务
一、 产品定义
速汇业务,即我行与代理行(汇款行)签订协议,在核定的日间信用额度内,我行凭其mt103实现先解付、后销账的外币清算服务。
二、 产品功能
1、提高汇款解付速度,特别是对同一时区的汇入汇款实时处理、解付。
2、对于使用信用额度的汇入汇款,我方提供日间信用,客户没有额外费用。
小币种汇款
一、 产品定义
小币种汇款是指我行为客户提供非国际常用货币的汇出汇款服务。
二、 产品功能
1、为客户提供多样的外汇汇款业务,满足了客户对小币种支付的需求。
2、操作程序同一般美元汇款一样,没有额外费用,节约了小币种的开户成本。
普通光票托收
一、 产品定义
普通光票托收是指我行根据委托人的指示处理金融票据,代其向国外付款人收取票款的一种结算形式。由于这种托收方式仅凭票据进行,不附带发票、运车单据等,故称“光票托收”。
我行可接受的票据种类:汇票、本票、支票、旅行支票、邮政汇票及其他外币有价证券;未列入我行公布的外币收兑牌价表的各种外钞;虽然列入我行公布的外币收兑牌价表,但无法辨别真伪或残缺破旧的外币现钞。
二、 产品功能
满足票据持有者向国外付款人收取票款的需要。一般用于个汇入款和公司收取贸易尾款,佣金等从属费用。
立即入账
一、 产品定义
立即入账是光票托收的一种特殊方式,与普通光票托收的不同之处在于我行将符合要求的票据寄给与我行有协议的国外代理行,而不是票据的付款银行,由其立即贷记我行账户,然后办理票据的交换和提示。由于在票据提示后有可能发生退票,国外银行在一定期限内保留对我行的追索权。
我行与多家代理行签有立即入账协议,可以办理美元、欧元及其他币种票据的立即入账业务。
二、 产品功能
满足票据持有者向国外付款人收取票款的需要。
外汇快捷。一般情况下,代理行收到票据后三个工作日左右贷记我行账户,而普通光票收妥入账大约要一个月左右。
费用低廉、查询方便。立即入账代理行几乎没有扣费,有专门的查询人员负责,而普通光票收妥入账扣费较高,查询不如前者方便。
适用于信誉良好的客户提交的把握比较大的小额票据。
最终贷记
一、 产品定义
最终贷记是光票托收的一种特殊方式,是指我行将符合要求的票据寄给我行有协议的国外代理行,由其在规定期限内贷记我行账户,或者通知退票。
二、 产品功能
满足票据持有者向国外付款人收取票款的需要。
比立即入账安全,适用于金额较大的票据。
在特定时间内做出入账或退票决定,减少查询,催收费用。
比普通光票托收快捷。付款银行在纽约或费城的,代理行收到票据后的第6个工作日通知入账或退票,美国境内其他地区为第15个工作日。
进口代收
一、 产品定义
进口代收是指我行收到国外托收行寄交的托收单据后,向国内进口客户提示,并要求其付款或承兑赎单的业务。
产品功能
能满足进出口业务的客户在其付款或承兑或按照其他条件办妥手续后即可取得单据以便尽早提货的需要。
对资信优良的客户,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我行可提供进口押汇。
进口信用证
一、 产品定义
进口信用证业务是指根据进口商的申请,向出口商开出信用证,当我行收到出口商委托银行寄来的全套信用证项下的单据后,经审核单证相符,即对出口商或其指定人作承兑或付款,进口商应到我行办理对应的承诺或付款手续以换取全套单据用于提货的一种结算业务。
其操作主要包括:开证前审查、开证、修改、审单、付款/承兑等。
二、 产品功能
将出口商和进口商的商业信用转化为银行信用,为进口商提供资金融通,促成更多贸易机会。
出口跟单信用证
一、 产品定义
出品跟单信用证是指出口商银行根据进口商银行开来的信用证所规定的条款,通知/转通知/转让/保兑进口商银行开来的信用证,或根据信用证所规定的条款审查出口商交来的单据,为出口商办理审单、寄单和收汇的一种结算业务。主要包括信用证通知、修改和撤销、转通知和转让、保兑、交单议付、寄单索汇等项环节。
二、 产品功能
为出口客户证实信用证的真实性、提供双重付款保证以及审核信用证项下单据,满足其及时收回出口款项,办理结汇、入账手续的需要。
出口跟单托收
一、 产品定义
出口跟单托收是指国内出口商发货后,将全套单据交给我行(托收行)代为收款的一种结算方式。跟单托收业务应遵循国际商会<<托收统一规则>>(urc)办理。
二、 产品功能
能满足国内客户向国外客户收取出口款项,并按其指示办理入账或转账手续的需要。 外卡收单清算
一、 产品定义
外卡收单清算业务是指我行作为收单行受发行信用卡的信用公司或银行的委托,凭借持卡人消费或取现的单据或信息,通过清算行与发卡机构进行清算的业务。
二、 产品功能
1、服务快捷安全,清算及时准确。特约商户只要及时将交易单据送当地收单行,便可在2个工作日内收妥持卡人消费的款项。
2、设备先进。所有国际信用卡均可使用edc,使用本地电话线,操作简便、快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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