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种组合]
国寿千禧理财两全保险,国寿鸿福相伴两全保险
[实例]
保户情况:李先生,25周岁,职业不限,还没有购买过商业人寿保险。希望通过参与人寿保险,享受高额人身保障和老有所养的养老生活。
[需求分析]
根据“千禧理财两全保险”每三年给付一次生存金和“鸿福相伴两全保险”每三年缴付一次保费的特点,结合起来进行产品组合,可收到令人喜悦的效果
[设计思路]
投保险种 千禧理财两全 鸿福相伴两全 保 额 5万 5.58万 保 费 4350 2500(首年) 交费期 20年 至70周岁 交费方式 年交 首年交费,以后不用交费 1、 保险生效后,拥有10.58万元人身保障,且在千禧理财交费期内,每年递增2500元保额,然后,拥有15.58万元保障至70周岁。
2、 至70周岁后,仍有10万元的保险保障,同时,每三年可领取2500元的生存贺金,至终身。 3、 被保险人生存至70周岁,可获得5.58万元的满期给付金,作为养老的备用金。
4、 千禧理财和鸿福相伴两全每年若有红利,可积累起来做为养老金。
[评析]
1、 轻松缴费。客户第一年缴费6850元,在以后的缴费期限内只需缴付“千禧理财两全保险”4350元的保费,而“鸿福相伴两全”的保费只需再缴纳,只要把“千禧理财两全保险”每三年给付生存金用来“抵交”则可。这样,对客户而言,缴费较轻松,对“鸿福相伴两全”的保费,无任何后顾之忧。
2、 保障极高。只要缴纳鸿福相伴两全的首年保费,则可轻松享受5.58万元的人身保障至70周岁。这样,整个险种组合的保险金额增至15.58万元。
3、 解决养老问题。70周岁时,“鸿福相伴两全保险”的满期给付金及以后“千禧理财两全保险”每三年的生存金可作为养老备用金。同时,这两个险种都属分红型产品,年年享受公司的经营成果,若把每年的红利累积起来,也可作为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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